8月9日
北京市召开第236场
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
北京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市政府新闻发言人徐和建介绍,8月8日0时至9日15时,北京无新增本地确诊病例、疑似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新增3例境外输入确诊病例和11例无症状感染者,无新增疑似病例;治愈出院3例。
实现进口冷链食品
来源可溯、去向可追
发布会上,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云华介绍,市场监管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全程防控,围绕进口冷链、食品、口岸物流、仓储、生产、加工、经营等各环节,出台防疫指引11项,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严格落实食品追溯、场所消杀、人员防护等措施,全面推广使用北京冷链追溯平台,实现进口冷链食品来源可溯、去向可追。目前平台累计审核通过市场主体1.4万家,流通进口冷链食品56.13万吨,涉及115个国家。
购买疫情防控药品
执行实名登记
发布会上,市药监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王福义介绍,本市发现京外关联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市药监局当晚下发通知再次强调,要求全市各零售药店严格落实有关测温扫码、经营场所通风、戴口罩、加强工作人员健康管理等要求。要求药店人员协助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对购药人员开展流行病学史询问,对于有过疫情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有发热体征、接触过密接人员等情形的立即登记报告。对购买治疗咳嗽、发热、咽干咽痛及抗感染等四类疫情防控药品执行实名登记制度,明确上报途径。8月以来,全市零售药店平均登记、上报相关销售信息3.2万条/天,对发现的体温超过37.3摄氏度人员由各区疫情防控部门进行闭环管理。
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
需持3日内
核酸检测阴性证明上岗
发布会上,北京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唐云华介绍,市场防疫工作组将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以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第三方冷库为重点单位,严格落实“四无五不”(即无检验检疫证明、无核酸检测报告、无消毒证明、无“北京冷链”追溯信息的进口冷链食品,一律不采购、不使用、不运输、不贮存、不销售)。
同时,加大农贸市场核酸检测频次。农贸市场新从业人员、进口冷链食品从业人员、涉进口冷链食品卫生清洁人员,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等活动;农贸市场内其余从业人员,持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在市场内从事经营等活动;农贸市场每周对环境开展核酸检测,采样数量不少于20件。相关检测要求将随疫情形势变化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