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就法律服务律师事务所开展比选招标,诚邀有意向的单位就本项目进行比选竞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工作任务。按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的值班安排和其他要求,提供法律服务。
2.服务时间。本项目服务期三年,法律服务协议每年签订一次。服务期内,采购人根据每年度考核结果对相应的律师事务所作出是否续签法律服务协议的决定。
3.预算金额。
(1)基础服务费:控制价为17万元/年。
(2)其他费用:服务期间开展的法律援助案件和调解成功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北京市总工会审核通过后,按照北京市总工会标准支付案件补贴。
二、服务需求
1.服务律所应成立经开区总工会服务团队,团队人员不少于5人。服务团队总负责人应由合伙人律师担任,并可调动全所资源提供服务;至少1名律师具有民事法律服务经验;至少2名律师具有集体劳动争议(10人以上)处理经验。
2.服务律所应保证每个工作日至少有2名律师、1名律师助理在职工服务大厅全天现场办公。
3.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工作时间内确保法律咨询电话及时接听,并向来访者提供现场法律咨询服务。根据区总工会工作要求,提供工作时间外(包括但不限于周一至周五延长时间、周末及法定节假日)的预约现场接待服务及电话咨询服务。
4.开展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5.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做到应援尽援。代书和代理指派的劳动争议案件和因劳动权益涉及的职工人身权、民主权、财产权受到侵犯的案件。
6.开展普法宣传、法律培训等服务,并编辑视频宣传材料如宣传册、宣传小视频等。
7.积极开展法律志愿服务。
8.提供经开区总工会合同审订服务。
9.提供经开区总工会工会干部法律维权服务。
10.接受市、区总工会指派的其他法律服务。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其他资格要求:1)依法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2)近三年来律师事务所或本所执业律师没有受到律师协会或执业监管机构的通报批评以上的处分记录;3) 律师事务所近三年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从事劳动法专业业务的注册专职执业律师不少于5人,至少1人是律所合伙人。
3.参加本次投标的律师事务所,每家律所只能向隶属于本律所的一支律师队伍发放法人授权书,即同一律师事务所,只能派出一支律师队伍参加本次比选招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资料及方式
1.投标单位需要将投标书、营业执照复印件报送至总工会职工权益部。投标书应结合服务需求制定,应包含律所工作业绩(如果有经开区服务经验,请重点说明)、服务团队基本情况、服务方案、应急预案、保密承诺书等相关材料。如果律所已经加入工会组织,请提供相关证明。
2.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0日下午16点。
3.开标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晶 李思渤 张阳
联系电话:67882163 67870509 67886587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