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根据工作安排,全国总工会、北京市总工会将在今年“五一”国际劳动节前夕,表彰一批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分别授予荣誉称号。现就我区推荐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及名额
(一)推荐范围
1.全国荣誉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应具有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基础
(1)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授予在北京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籍员工;
(3)全国工人先锋号:本市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所属的部门。
2.北京市荣誉推荐范围
推荐对象应具有区级及以上荣誉基础
(1)首都劳动奖状:在北京市依法注册或登记的非跨地区的区、局、集团(公司)、高校所属的二级及以下的先进法人单位;
(2)首都劳动奖章:授予企事业单位、机关与其他社会组织中的中国籍先进职工,包括农民工与个体劳动者;
(3)北京市工人先锋号:本市企事业单位、机关、其他社会组织中的科室、车间、工段、班组等非法人先进集体。
上述称号原则上不重复授予。
(二)推荐名额
上述名额不作具体分配,各基层工会可根据结构要求、推荐条件和工作要求进行排序申报,要优先推荐具有工匠精神的高技能人才和优秀技术工人,注重推荐在劳动和技能竞赛中涌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区总工会将对各基层工会推荐对象进行进一步筛选。
区总工会在向全总、市总进行推荐时,非公有制企业及其职工的比例均不得低于35%。劳动奖章推荐人选中,产业工人不低于35%,其他一线职工和专业技术人员不低于40%,农民工不低于10%,企业负责人不多于1人。
二、推荐条件
(一)在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培育完整内需体系,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二)在坚持创新的核心地位,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建设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劳动者大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在着力发展实体经济,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推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加强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能源革命,加强自然灾害防治能力,加快数字化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四)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强保障和改善民生,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推进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落实就业优先政策,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增进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推进新型城镇化,推动京津冀、北京城市副中心等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持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加快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六)在繁荣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办好人民满意教育,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七)在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深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持续改善环境质量,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八)在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九)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助力复工复产,推进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建设,促进重大科技项目攻关,推动安全生产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在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以及首都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开展的引领性劳动和技能竞赛中,为推动重大项目建设、推进产业结构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十一)在其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三、推荐工作要求
(一)各基层工会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表彰工作健康有序开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推荐评选审批程序,接受群众监督。推荐对象要面向基层、面向一线、面向普通劳动者,注重在科技创新人才、高技能人才、创新工作室及其带头人中选拔推荐,真正把各行各业中业绩突出且具有广泛群众认可的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评选出来。先进集体和先进职工的推荐评选必须由所在单位民主推荐,由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二)推荐候选对象的基本情况和事迹必须属实,群众公认。各基层工会要严格把关、层层审核、逐级上报,切实做到事实充分准确,评价客观公正,标准严格统一。凡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其推荐评选资格。
(三)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严重职业危害或群体性事件,有拖欠职工工资,欠缴职工保险,劳动关系不和谐,严重失信,未组建工会,未建立职代会和集体合同制度,未依照《公司法》有关要求建立职工董事制度、职工监事制度,能源消耗超标,环境污染严重等情形之一的企业和企业负责人不得申报。
(四)本次推荐工作不分配名额,各基层工会均可申报。申报后由开发区推荐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对推荐人选进行审定,会议研究通过后,按相关要求上报全总、市总进行评选。
四、推荐工作进度安排
2月22日下午3时前,请各基层工会将拟推荐对象进行汇总排序,将推荐评选工作所需填写的推荐审批表(附件1-附件6)电子版,以及集体或个人2000字先进事迹电子版报送区总工会基层组织部邮箱,申报前需经所在单位党组织和行政方同意;
2月25日前,反馈开发区推荐评选工作小组初审推荐对象名单。
联系电话:67867623,67880173
电子邮箱:kfqzghzzb@163.com
附件:
1.全国五一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
2.全国五一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
3.全国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
4.首都劳动奖状推荐审批表
5.首都劳动奖章推荐审批表
6.北京市工人先锋号推荐审批表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1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