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工会:
为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要求,持续健全产业工人技能提升体系,常态化开展群众性劳动和技能竞赛,调动职工学技能、强本领的积极性,区总工会面向全区建会企业开展2026年岗位练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建立工会组织并设有独立基层工会账户,具备相应活动组织能力,能够按审定方案自主开展岗位练兵项目。能够保证活动资金专款专用,接受区总工会指导、监督与验收。
2.申报单位练兵工种(岗位)需贴合企业主营业务岗位、职工职业技能需求及行业发展趋势,项目可在企业内部同类型班组间开展,也可面向企业内岗位相近的职工组织实施。
二、申报要求
1.活动内容。申报单位根据企业生产实际,自主填报岗位练兵申报表并制定活动方案,要以技能竞赛为重点,以技能培训为支持,以人才培养为目的科学设置活动内容;
2.活动形式。原则上岗位练兵以线下形式组织实施,如遇特殊情况,需向区总工会提出调整活动形式的申请,获批后方可实施;
3.奖励设置。申报单位可对活动中成绩优异的职工给予适当表扬奖励,奖励人数不超过参与职工总人数的三分之二;在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选手,即成为本项活动的“岗位技能标兵”;在活动中取得第一名的班组,即成为本项活动的“岗位技能标兵班组”;
4.申报数量与资金。企业可根据自身规模及工种类别,申报多个岗位练兵项目,同一企业年度申报数量原则上不超过3项。同一项目不得重复申领经开区其他部门同类资金补助,获得补助的单位须按照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足额使用专项活动资金;
5.经验总结。申报单位需在活动中积极探索,及时对可学习、可复制、可推广、可操作的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进行总结提炼,报送至区总工会。
三、时间安排
活动申报:2026年4月7日至4月20日
活动开展:2026年4月22日至10月31日
结报材料提交时间:2026年11月9日前
四、活动流程
1.材料提交与申报: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岗位练兵活动申报表》,制定活动实施方案及活动承诺书,将加盖企业工会公章的申报表、实施方案、活动承诺书扫描件,发送至经开区总工会亦城工匠学院(首都工匠学院)指定邮箱,完成申报流程;相关材料须真实有效,作为活动审核的重要依据;
2.审核立项:经开区总工会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按申报时序确定练兵项目,超出名额的项目纳入候补序列,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3.活动实施与报备:企业按照审核通过的方案组织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活动期间需做好现场照片、签到记录、成绩记录等相关资料的留存工作;活动开展前及内容调整时,须向经开区总工会报备,确保活动内容与申报方案一致。若无法按方案开展活动,须于9月30日前提交《关于岗位练兵活动不能开展的情况说明》(附件8),未按要求提交说明、对预算执行与工作安排造成不利影响的,将暂停其一年申报资格;
4.结报审核:活动结束后,企业须按照《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2026年岗位练兵活动资料报送清单》第3—9项要求,提交加盖公章的结报材料扫描件,确保材料完整、规范;
5.资金拨付:经开区总工会按结报材料审核结果,将补贴资金以专项资金补助形式拨付至基层工会账户。
五、补贴支持
全年预计支持企业开展岗位练兵项目100项。为保障活动质量,区总工会将根据每个项目的实际参与人数,给予相应资金支持。
补贴标准为:参与人数在10—19人的,补贴标准为0.5万元/项;参与人数在20—39人的,补贴标准为1万元/项;参与人数在40人及以上的,补贴标准为2万元/项。
补贴用途:场地租赁费、活动材料及影像制作费、实物奖励费、活动其他相关费用,以上单项费用均不得超过补贴额度的三分之一。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83508420
附件: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2026年岗位练兵活动报送资料清单.doc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总工会
2026年4月7日